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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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20-02-18 15:03:1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和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通知精神,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进场相关要求

(一)所有项目均采用不见面开标(特殊情况除外)。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二)招标(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供任何纸质资料。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二、项目进场人员相关要求

(一)严控现场人数。为防止交叉感染,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参加开标代理机构、业主均限2人。

(二)专家抽取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招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随机抽取平顶山市范围内评标专家或依法依规直接确定评标专家。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量以最低法定数量为宜。

(三)监督人员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建议行政监督部门按照省公管办在线监督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四)遵守防疫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现场交易人员均由交易中心东门进入。入场前应正确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身份登记、查验、测温等防控工作,县外人员应主动出示《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确定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后,按照引导有序进场。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

(五)落实主动承诺。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人、投标人、评标(评审)专家等所有进场人员做出符合返岗复工要求的承诺。

(六)做好健康防护。所有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座位隔空就座,不聚集不闲聊,不随意走动。尽量不采用现金支付评标费。交易活动结束后应立即离开现场,不得滞留。

三、其它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各相关部门、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确定因素,做好应对措施。

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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