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 〔2019〕41号)的要求,自2020年4月1日起,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所有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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